中国网财经3月26日讯(记者 牛荷)疫情期间,几家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关口罩等医疗用品的投诉量激增,其中,针对医药电商平台“1药网”的投诉较为集中,涉及“销售三无口罩”、“虚假发货、不退款”、“诱导消费者购买会员”等多个方面。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春节以来,仅聚投诉和黑猫投诉两家平台上关于“1药网”的投诉数量就超过了200个。
“1药网”遭消费者集中投诉“利用口罩虚假宣传”、“囤积居奇”
中国网财经记者梳理发现,聚投诉平台目前与“1药网”相关的历史投诉贴共70余个,其中春节以来近3个月的投诉量就达到67个,占比90.54%。
投诉内容大多涉及“不发货也不退款”、“虚假宣传口罩,不受理退款”、“疫情期间恶意不发货,囤积居奇”等方面。
来源:聚投诉
消费者李先生2月20日投诉称,“2020年2月13日,经‘1药网’广告推送页面购买2份酒精(100ml×3瓶)。下单后承诺72小时发货,至16日未发货,询问在线客服,客服回复商家已经在加急安排发货,让继续等待。其后,李先生又分别于2月17日、2月22日、2月23日多次在线询问发货情况,客服无应答或沟通无果。截止2月26日,该订单仍显示支付成功待发货,商品仍在销售。”
该消费者表示,第一,他下单时间很多平台都有消毒酒精销售,且都能正常发货,而1药网包含酒精在内的“套餐”更是一直都有收货记录,唯有酒精单品却迟迟不发货,因此存在“虚假发布产品,强制捆绑销售,囤积居奇”的问题;第二,在线客服回复不及时或干脆不回复,消费者找不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第三,商家来电显示为安徽号码,安徽并不存在酒精用品管控现象,商家却以此为理由搪塞消费者,营造紧张气氛,以达到其不卖单品只捆绑销售的目的;第四,该产品直到用户投诉时仍然在售,且不断有收货好评,说明不是商家欺诈就是好评刷单。
来源:聚投诉
在另一家第三方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与“1药网”相关的历史投诉量累计约140个,而今年近3个月的投诉量就达到了132个,占比97.78%。
投诉内容大多涉及“单方面取消口罩订单”、“虚假发货、不退款”、“售出的美佳医用外科口罩为假货”、“诱骗消费者购买会员”等。
来源:黑猫投诉
有消费者3月20日在黑猫投诉发帖称,“‘1药网’会员充值系诱导用户消费而并无商家实际承诺功效。购买‘1药网’会员后进行消费,未能享受网站所承诺的会员价,并且与客服沟通无果。要求退回会员费用99元。”
3月22日,该消费者补充投诉称,“药物首页标明会员价,而实际必须一次性购买套餐12盒才可享受会员价,且与非会员价仅仅相差1元。会员权益中表明会员费无忧退款,事实是在与商家主动联系退款后,商家选择无视买家诉求,未给与任何答复。”
来源:黑猫投诉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在黑猫投诉与“1药网”相关的投诉帖中,有多名消费者提及美佳医用外科口罩“质量有问题、不是医用外科口罩”。
其中,有消费者3月10日在黑猫投诉上发帖投诉称,“在‘1药网’购买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手套(捆绑销售)。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只有一个外包装盒,无内包装,无生产批号,无合格证。外包装盒没有封口,薄薄的纸盒打开就是口罩,从盒子的缝隙直接能看到里边的口罩,这种包装实在是不敢恭维,怀疑是三无产品。”
此后,该消费者分别于3月10日和3月11日进行补充投诉,称“试戴了一下,耳戴特别细没有弹力,鼻夹处铁丝不贴合,不能让口罩贴合在脸上,四处漏风。查询口罩厂家查询不到相关生产口罩的资质,包装上也没有注册证编号,联系在线客服1小时不见答复。”
来源:黑猫投诉
另一名消费者在黑猫投诉上发投诉帖称,“在‘1药网’平台购买的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外包装破损,里面的口罩质量差,根本不是医用外科,无合格证,无塑料包封,口罩四边封口有没打孔的,压条很硬,根本不贴合,根本不是医用外科口罩。”
来源:黑猫投诉
记者发现,上述消费者所提供的的美佳医用外科口罩的包装盒照片显示,该口罩的生产企业是海安美佳医用敷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美佳公司”),上面标注的生产许可证为“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70012号”。
黑猫投诉中消费者投诉帖所提供照片
天眼查显示,海安美佳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4日,注册资本为880万元,吴小燕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纱布、无纺布系列产品以及相应的纺织品加工、销售;经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等。
海安美佳医用敷料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搜索海安美佳公司,查询结果显示,海安美佳公司有医疗器械注册号的产品分别为“医用腹部巾”、“医用纱布片”、“医用纱布球”、“医用脱脂棉纱布”,上述4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均为“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70012号”。然而,上述获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却不包括口罩。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记者就上述情况分别致电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壹号大药房”)和海安美佳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其中,海安美佳公司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广东壹号大药房工作人员表示,对上述投诉情况并不清楚,建议记者拨打上海总部“111集团”的电话。随后,记者拨打该工作人员所提供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广东壹号大药房曾多次因发布违规广告被处罚
据“1药网”官网介绍,“1药网”(原名“壹药网”)的前身“1号药网”成立于2010年7月,隶属于“111集团”,是中国第一批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的网上药店。
“1药网”简介
据“111集团”官网介绍,“111集团”旗下拥有B2C医药平台“1药网”、互联网医院“1诊”、B2B医药平台“1药城”,2018年9月12日,“111集团”作为中国互联网医药健康行业赴美上市第一股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NASDAQ)挂牌上市,股票代码“YI”。
来源:111集团官网
天眼查显示,“111集团”和“1药网”所属公司均为耀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为25,00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网络技术的开发、设计,自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等。
牟青为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总经理,YU GANG为其董事长,LIU JUNLING为公司董事,耀网有限公司为其100%控股股东。
耀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记者搜索发现,“1药网”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是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壹号大药房”)。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11月1日,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张扬为其法人代表及经理,LIU JUNLING为公司董事长,广东壹号药业有限公司为其100%控股股东。
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2017年至2019年期间,广东壹号大药房曾因发布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被多次处罚。
其中,2018年6月8日,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广东壹号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广东壹号大药房涉嫌有通过其天猫旗舰店发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的药品广告的行为,被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2万元。
2018年8月期间,广东壹号大药房因违反广告管理行为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连处罚2次。
来源:天眼查
2019年9月20日,广东壹号大药房因违规被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590元,并处罚款3180元,罚没金额合计4770元。
此外,1药网售处方药不合规的问题也屡遭媒体曝光。
2019年12月,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在1药网购买处方药不需要开具处方,直接点击购买数量,填写个人信息,便可直接支付买药,中国网财经记者并完成了处方药“(迪善)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的实测购买。
另据人民网报道,2019年11月,人民网在对医药电商平台进行“处方药购买实测”时也发现,1药网部分处方药无需上传处方和医师线上问诊,可直接购买。
1 重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近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公布 ,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2 三部门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
近日,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组织保障和内部激励机制,创新丰富符合交通物流行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合理确定货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在疫情及经济恢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安排。 《通知》还指出,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和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大对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市场化资金支持,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发挥各方合力,做好配套支持与服务。
3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通知》强调,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各级医保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此外,要完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 ,包括明确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完善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加强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做好门诊统筹费用审核结算。
4 四部门部署保障春季学校食品安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有关部门保障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通知》强调,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指导学校设定招标门槛、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单位引进和退出机制。此外,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加快智慧监管赋能。鼓励家长委员会等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5 三部门:强化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以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依托咪酯注射剂 的滥用问题,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通知》强调,严格控制药品生产量、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加强寄递渠道查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 《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指南(2023年版)》印发
肺炎支原体肺炎(MPP)是儿童常见的社区获得性肺炎,多发于秋冬季,其他季节均有散发病例。为进一步提高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疗指南(2023年版)》。指南介绍,肺炎支原体肺炎指肺炎支原体感染引起的肺部炎症,可以累及支气管、细支气管、肺泡和肺间质。多见于5岁及以上儿童,但5岁以下儿童也可发病。 以发热、咳嗽为主要临床表现,可伴有头痛、流涕、咽痛、耳痛等。发热以中高热为主,持续高热者预示病情重。
7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发布实施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注册制从试点推向全市场,开启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新局面,为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
中国网财经3月26日讯(记者 牛荷)疫情期间,几家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关口罩等医疗用品的投诉量激增,其中,针对医药电商平台“1药网”的投诉较为集中,涉及“销售三无口罩”、“虚假发货、不退款”、“诱导消费者购买会员”等多个方面。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春节以来,仅聚投诉和黑猫投诉两家平台上关于“1药网”的投诉数量就超过了200个。
“1药网”遭消费者集中投诉“利用口罩虚假宣传”、“囤积居奇”
中国网财经记者梳理发现,聚投诉平台目前与“1药网”相关的历史投诉贴共70余个,其中春节以来近3个月的投诉量就达到67个,占比90.54%。
投诉内容大多涉及“不发货也不退款”、“虚假宣传口罩,不受理退款”、“疫情期间恶意不发货,囤积居奇”等方面。
来源:聚投诉
消费者李先生2月20日投诉称,“2020年2月13日,经‘1药网’广告推送页面购买2份酒精(100ml×3瓶)。下单后承诺72小时发货,至16日未发货,询问在线客服,客服回复商家已经在加急安排发货,让继续等待。其后,李先生又分别于2月17日、2月22日、2月23日多次在线询问发货情况,客服无应答或沟通无果。截止2月26日,该订单仍显示支付成功待发货,商品仍在销售。”
该消费者表示,第一,他下单时间很多平台都有消毒酒精销售,且都能正常发货,而1药网包含酒精在内的“套餐”更是一直都有收货记录,唯有酒精单品却迟迟不发货,因此存在“虚假发布产品,强制捆绑销售,囤积居奇”的问题;第二,在线客服回复不及时或干脆不回复,消费者找不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第三,商家来电显示为安徽号码,安徽并不存在酒精用品管控现象,商家却以此为理由搪塞消费者,营造紧张气氛,以达到其不卖单品只捆绑销售的目的;第四,该产品直到用户投诉时仍然在售,且不断有收货好评,说明不是商家欺诈就是好评刷单。
来源:聚投诉
在另一家第三方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与“1药网”相关的历史投诉量累计约140个,而今年近3个月的投诉量就达到了132个,占比97.78%。
投诉内容大多涉及“单方面取消口罩订单”、“虚假发货、不退款”、“售出的美佳医用外科口罩为假货”、“诱骗消费者购买会员”等。
来源:黑猫投诉
有消费者3月20日在黑猫投诉发帖称,“‘1药网’会员充值系诱导用户消费而并无商家实际承诺功效。购买‘1药网’会员后进行消费,未能享受网站所承诺的会员价,并且与客服沟通无果。要求退回会员费用99元。”
3月22日,该消费者补充投诉称,“药物首页标明会员价,而实际必须一次性购买套餐12盒才可享受会员价,且与非会员价仅仅相差1元。会员权益中表明会员费无忧退款,事实是在与商家主动联系退款后,商家选择无视买家诉求,未给与任何答复。”
来源:黑猫投诉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在黑猫投诉与“1药网”相关的投诉帖中,有多名消费者提及美佳医用外科口罩“质量有问题、不是医用外科口罩”。
其中,有消费者3月10日在黑猫投诉上发帖投诉称,“在‘1药网’购买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手套(捆绑销售)。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只有一个外包装盒,无内包装,无生产批号,无合格证。外包装盒没有封口,薄薄的纸盒打开就是口罩,从盒子的缝隙直接能看到里边的口罩,这种包装实在是不敢恭维,怀疑是三无产品。”
此后,该消费者分别于3月10日和3月11日进行补充投诉,称“试戴了一下,耳戴特别细没有弹力,鼻夹处铁丝不贴合,不能让口罩贴合在脸上,四处漏风。查询口罩厂家查询不到相关生产口罩的资质,包装上也没有注册证编号,联系在线客服1小时不见答复。”
来源:黑猫投诉
另一名消费者在黑猫投诉上发投诉帖称,“在‘1药网’平台购买的美佳医用外科口罩外包装破损,里面的口罩质量差,根本不是医用外科,无合格证,无塑料包封,口罩四边封口有没打孔的,压条很硬,根本不贴合,根本不是医用外科口罩。”
来源:黑猫投诉
记者发现,上述消费者所提供的的美佳医用外科口罩的包装盒照片显示,该口罩的生产企业是海安美佳医用敷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美佳公司”),上面标注的生产许可证为“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70012号”。
黑猫投诉中消费者投诉帖所提供照片
天眼查显示,海安美佳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4日,注册资本为880万元,吴小燕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纱布、无纺布系列产品以及相应的纺织品加工、销售;经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等。
海安美佳医用敷料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搜索海安美佳公司,查询结果显示,海安美佳公司有医疗器械注册号的产品分别为“医用腹部巾”、“医用纱布片”、“医用纱布球”、“医用脱脂棉纱布”,上述4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均为“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70012号”。然而,上述获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却不包括口罩。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记者就上述情况分别致电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壹号大药房”)和海安美佳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其中,海安美佳公司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广东壹号大药房工作人员表示,对上述投诉情况并不清楚,建议记者拨打上海总部“111集团”的电话。随后,记者拨打该工作人员所提供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广东壹号大药房曾多次因发布违规广告被处罚
据“1药网”官网介绍,“1药网”(原名“壹药网”)的前身“1号药网”成立于2010年7月,隶属于“111集团”,是中国第一批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的网上药店。
“1药网”简介
据“111集团”官网介绍,“111集团”旗下拥有B2C医药平台“1药网”、互联网医院“1诊”、B2B医药平台“1药城”,2018年9月12日,“111集团”作为中国互联网医药健康行业赴美上市第一股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NASDAQ)挂牌上市,股票代码“YI”。
来源:111集团官网
天眼查显示,“111集团”和“1药网”所属公司均为耀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为25,00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网络技术的开发、设计,自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等。
牟青为耀方信息技术(上海)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总经理,YU GANG为其董事长,LIU JUNLING为公司董事,耀网有限公司为其100%控股股东。
耀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记者搜索发现,“1药网”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是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壹号大药房”)。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11月1日,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张扬为其法人代表及经理,LIU JUNLING为公司董事长,广东壹号药业有限公司为其100%控股股东。
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2017年至2019年期间,广东壹号大药房曾因发布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被多次处罚。
其中,2018年6月8日,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广东壹号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广东壹号大药房涉嫌有通过其天猫旗舰店发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的药品广告的行为,被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2万元。
2018年8月期间,广东壹号大药房因违反广告管理行为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连处罚2次。
来源:天眼查
2019年9月20日,广东壹号大药房因违规被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590元,并处罚款3180元,罚没金额合计4770元。
此外,1药网售处方药不合规的问题也屡遭媒体曝光。
2019年12月,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在1药网购买处方药不需要开具处方,直接点击购买数量,填写个人信息,便可直接支付买药,中国网财经记者并完成了处方药“(迪善)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的实测购买。
另据人民网报道,2019年11月,人民网在对医药电商平台进行“处方药购买实测”时也发现,1药网部分处方药无需上传处方和医师线上问诊,可直接购买。
(责任编辑:张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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